长沙平克顿收债公司
Debt Mediation Service Center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18890007007
公司新闻
安全可靠,正规注册公司,诚信合法,迅捷保密确保债务安全收回
什么是债务承担,债务承担的概念及分类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5-12   浏览:

一、概念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是目前我国法律关于债务承担的最明确之规定。债务承担是债的移转之一种,是指有第三方介入债权债务关系,基于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的协议,为原债务人承担一部分或全部债务的法律行为。

二、分类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三、债务承担的特征

第一、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不论是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消灭原债务,成立新债务。债务承担发生后,债务承担主体有所变化,但新旧债务仍具有相同内容,包括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移转于承担人。

第二、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对于原生性债务系无效、可撤销以及非法债务等情形,不产生债务承担的问题。

第三、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若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让或具有特定人身性质的债务,当事人不得协议转让。


业务办理电话:18890007007


扫一扫或长按识别微信咨询

上一条: 离婚如何处理夫妻间债务关系
下一条: 债务承担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收账公司收债案例展示
湖南收账公司,长沙收债公司,长沙讨债公司,长沙欠款追收,湖南收账公司,长沙收帐公司,长沙讨账公司,长沙欠款追收
相关热门资讯  News
版权所有 © 收债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壹号座品A栋1514室  电话:18890007007     网址:http://www.hydtz.com/    
全地分公司:北京   广东   上海   天津   重庆   石家庄   保定   呼和浩特   福州   西藏   南昌   哈尔滨   西安   济南   贵阳   海口   广州   乌鲁木齐   西宁   郑州   中山   拉萨   温州   杭州   大连   太原   深圳   银川   兰州   成都   武汉   厦门   合肥   沈阳   南宁   长沙   长春   衡阳   南京